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3/2 |
課程及學習方法介紹-本學期課程簡介、期中報告分組〔請先自行列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訴字第421號藥害救濟法事件(5人)、100年度訴字第883號都市更新事件(6人)及101年度訴字第564號環境影響評估事件(9人)的判決書,以便依各自喜好決定參加的組別〕、推舉聯絡人及討論決定期末考所需時間。 |
第2週 |
3/9 |
行政訴訟事件的審理流程-簡介行政法院受理訴訟事件的程序審查及實體審理流程。 |
第3週 |
3/16 |
一般實體判決要件的審查(一)-裁判費與訴訟救助。請於課前依上傳的ppt檔內容預習相關實務見解。 |
第4週 |
3/23 |
一般實體判決要件的審查(二)-審判權及管轄權。請於課前依上傳的ppt檔內容預習相關實務見解。 |
第5週 |
3/30 |
一般實體判決要件的審查(三)-當事人能力、訴訟能力、訴訟代理權、起訴期間、一事不再理及既判力。請於課前依上傳的ppt檔內容預習相關實務見解。 |
第6週 |
4/6 |
法庭審判實務-當週上課時數移改為於4/9上午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旁聽言詞辯論庭,並與法官座談(請選課同學預先排開其他行程)。 |
第7週 |
4/13 |
一般實體判決要件的審查(四)-法定程式及其他要件、訴訟利益。請於課前依上傳的word檔內容預習相關實務見解。 |
第8週 |
4/20 |
期中考試-時數移改為學生撰寫期中案例報告〔原因案件: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訴字第421號藥害救濟法事件(一)、100年度訴字第883號都市更新事件(二)及101年度訴字第564號環境影響評估事件(三),會先發給模擬卷宗,同學分3組撰寫期中案例報告,繳交日期另定〕。 |
第9週 |
4/27 |
實例解說-講解模擬卷宗及討論〔原因案件: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1年訴字第732號考試事件,會先發模擬卷宗,請事前自行列印並閱覽歷次判決(2次)及訴願決定(5次)〕。 |
第10週 |
5/4 |
特別實體判決要件的審查(一)-撤銷訴訟及課予義務訴訟。請於課前依上傳的ppt檔內容預習相關實務見解。 |
第11週 |
5/11 |
特別實體判決要件的審查(二)-確認訴訟及一般給付訴訟。請於課前依上傳的ppt檔內容預習相關實務見解。 |
第12週 |
5/18 |
實體判決理由的審查及實體判決-實體判決理由的審查及實體判決。 |
第13週 |
5/25 |
實體判決書的寫作方法-實體判決書的寫作方法。 |
第14週 |
6/1 |
期中案例報告(一)、(二) (請各組每位成員依序說明期中案例報告、討論及講評,請事前自行列印並閱覽歷審判決書、訴願決定書、司法院釋字第767號解釋暨大法官意見書)。 |
第15週 |
6/8 |
期中案例報告(三) (請該組每位成員依序說明期中案例報告、討論及講評,請事前自行列印並閱覽歷審判決書、訴願決定書)。 |
第16週 |
6/15 |
期末考試-實體判決書擬作〔現場發給模擬卷宗,請於2-3小時(時間由同學討論後決定)內完成一篇判決書,可以參考所有六法、教科書、筆記等資料及不具上網功能的電子用品〕。 |